拆迁款赔偿问题,分配问题
征地拆迁安徽 阜阳2024-11-21 15:2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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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一、公房承租权不能继承。二、你三姐如果在公房与父亲同住,可以承租。三、你三姐把承租人过到自己名下,说明其对公房有承租权,三姐私自开了一个独生子女证明,不能对承租权形成民法上的撤销权。四、房屋的拆迁补偿款应由三姐获得。你的情况可以起诉你的三姐变更承租权的行为无效,承租人变更是要所有子女同意的.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户名的,出租人应予同意。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按照以下顺序确定:(一)原承租人的配偶;?(二)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三)原承租人的父母;?(四)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你说,“故三姐的户口与父亲同在此房户口里”,这就说明,你三姐和你父亲是共同居住人。虽然她“私自开了一个独生子女证明”,但对结果并没有影响。本来就应该她来承租。但是,既然你们有约定“此房产的任何损失和补偿由六人共同享有”,就应当依据约定办理。原则上,你们六兄弟姐妹平分这笔补偿款。这就说明,你三姐和你父亲是共同居住人。虽然她“私自开了一个独生子女证明”,但对结果并没有影响。本来就应该她来承租。一、好,本来就应该由她承租,意思就是法律承认了三姐的承租权。二、法律不承认公房承租权可以继承,因此,除三姐以外的兄妹没有承租权。三、法律规定对公房拆迁的补偿是对享有承租权的承租人的补偿。四、兄妹六人对父亲的房产签订协议,由于:1、房产是单位的,2、承租权不能继承,兄妹五人没有承租权,主体不适格,因此,其协议无效。五、房屋的拆迁补偿款应由三姐获得。 原问题:《拆迁补偿款的分配问题》回复于 2022-08-22 15:2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