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债务分割问题
婚姻家庭辽宁 大连2024-11-21 13:2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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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首先,房子和土地。既然你说它们都在父亲名下,那毫无疑问,它们都不能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这个和离婚的关系不大; 第二,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离婚时应平均分配,但是要照顾经济能力差的一方,或者说有过错的一方要少分。注意,只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才可以拿来分割,也就是说你们夫妻二人结婚以后所购买的一切家电、车子、家畜等等都是共才财产,都要分割。但是如果有的财产是一方结婚以前就取得的,不能拿来分割,比如,结婚之前,男方就盖好了房子,那么房子就不应该分割,应继续归男方所有; 第三,关于债务问题。首先你要分清楚是你们夫妻二人的债务还是你父亲的债务,如果是你父亲的债务,法院判决你们离婚的时候,绝对不会判到你们名下,这个你可以放心。但如果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欠下的债务,包括为了家庭生活欠的,一般也包括个人欠的(除非是为非法目的比如赌博欠的),都要作为共同债务来偿还,应该由夫妻二人平均分割。 原问题:《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和债务偿还问题》回复于 2022-08-23 13: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