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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法院法警在送监过程中,犯人自伤,半年后死亡,尸检未解剖,现在被以玩忽职守立案,应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2024-11-21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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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脱管罪犯再犯新罪致1死1伤,被追责法官:我是替罪羊。据5月16日报道,众所周知,被判刑的罪犯一般是被关在看守所或者监狱里,但在河南省三门峡灵宝市,有一名被判有期徒刑12年的罪犯,不仅曾脱离管制长达8个月,而且在脱离监管期间,造成1死1伤的严重后果。由于作出判决的灵宝市法院,没有对这名罪犯及时收监或者采取其他监管措施,导致脱管罪犯再犯新罪,灵宝市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将时任灵宝市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张晓红批捕。张晓红涉嫌玩忽职守罪于罪犯杨文鹏又犯新罪近一年后,被灵宝市检察院批捕。近日,已被取保候审的张晓红反映称,自己是这起渎职案件的“替罪羊”,她并不是那名罪犯的主管法官。并称,检察机关的办案程序严重违法。这起渎职案件有着怎样的来龙去脉?司法责任该如何追究?强 迫卖 淫被判12年,罪犯“被放”持 刀群殴致1死1伤2015年3月12日,差两个月就满21岁的杨文鹏因强 迫卖 淫罪被灵宝市法 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主审法 官为灵宝法院少年审 判庭 庭 长张波瑞。但被判处刑罚后,杨文鹏一直处于自由状态。2015年11月30日,杨文鹏在灵宝市某酒吧附近参与一起群殴过程中,持刀致1死1伤。时任灵宝法院审判 监 督庭 庭 长 张晓红称,作出判决后,主 审法 官未将杨文鹏及时收监执行:“判决后,也没有采取任何监管措施。这个人确实是有病,应该是有尿 毒 症。在法 院阶段是取 保的,判决后再收监(这种情况)也是很多的”。法院作出判决后,一般由主 审法 官办理刑罚执行的相关手续。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刑罚执行程序的规定,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必须立即将罪犯交付执行。2015年3月17日,灵宝法 院对杨文鹏案宣判。当年4月1日,仍被放任自由的罪犯杨文鹏以患有尿毒症为由,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张晓红说,此前这类案件由刑庭自己受理决定,但2014年12月底,根据河南省高院文件,刑庭收到暂予监外执行申请后,移交审监庭审查:“省高 院出 台了一个文件,要求这类案件可以由本院的审 监庭来受理。我们院在2014年的12月底要求审监 庭来受理这类案件”。杨文鹏再犯新罪案发快一年后,2016年11月2日,主 审法 官张波瑞在接受灵宝市法 院纪检组的调查时称,2015年4月2日少年庭的书记员将杨文鹏一案的全部材料移交审 监 庭张晓红庭长,此后,相关材料两次被审监庭退回。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激增,刑庭被指滥用职权张晓红称,退回是因为他们送来的相关材料,不符 合省高 院相关文件的受理条件。此外,她还认为,刑庭有滥用职权、谋私枉法之嫌。张晓红说:“我们这一二十年里总共也没有办过超过五个监外执行的案件,因为这种暂予监外执行办理是很罕见的。陆陆续续这几个月时间就一下弄了8名罪犯,包括杨文鹏案。这8个里面,有一多半是醉驾的罪犯。那我想醉驾的罪犯难道都有病吗? 这人都在外面,是很危险的”。2015年7月,省 高 院减刑假释庭 庭 长张云龙到三门峡就此类案件调研。张晓红称,根据省高 院张云龙庭长的要求,判实刑的罪犯必须先收监。因超期、文书不全,审监庭拒接罪犯材料张波瑞向法 院纪检组称,2015年8月,少年庭将杨文鹏等3名罪犯向看守所交付执行,杨文鹏因患病太重看守所不收,但不出具任何手续。由于没有看守所的拒收证明,少年庭于2015年10月22日出具情况说明,又将包括杨文鹏案在内的2起案件移送审监庭,但庭长张晓红仍以没有看守所的拒收证明不收材料。张晓红对此解释称:“他们这3个案件都是没有强 制措施文书,不符 合条件我肯定不能收,我们这个要求有一个强 制措施文书他没有”。根据2014年8月12日河南省高 级人 民法 院印发的《关于规范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杨文鹏提出申请时已经超过了省 高院规定要求的期限,而且少年庭审查后移送来的材料中没有强 制措施法律文书。“这几个条件都不符 合。当时也没人来跟我协调这个事。他们庭 长也没有来,院 长也没有跟我协调说这个人确实是收不了,看咱们内部怎么解决一下”。实际上,罪犯杨文鹏如果确有尿毒症,成功申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可能性很大,但由于看守所不出具拒收的证明,因此从形式要件上无法符 合 省 高 院的文件要求。灵宝法 院党 组突做决定:无条件收案长达8个月的时间内,灵宝法 院内部没有解决好杨文鹏案件的材料移交问题。戏剧的是,就在罪犯再犯新罪的21天前,灵宝法 院党组作出决定,要求审监庭无条件收案。灵宝法 院党 组作出决定的日期是2015年11月9日。张晓红说,院 党 组作出决定后,她一直没有收到少年庭送来的移送案件的材料:“事后我还奇怪,这有二十多天她没有给我移送。当时的原因是我还要办一审案件,我们单位要求结案率是100%。所以说我们那个(分管)院 长(张克民)他把那个案件收了之后,想着让我先结案,放在他跟前就没告诉我”。出事后灵宝法 院未上报,张晓红称自己是“替罪羊”罪犯杨文鹏的主 审法 官张波瑞在接受内部调查时称,2015年11月12日,她把包括杨文鹏案在内的2个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材料,移交给审监 庭的主 管 院 领 导张克民,但送达回证没有签字。当年11月30日,罪犯杨文鹏再犯新罪。张晓红称,案发后,灵宝法 院没有及时向上级汇报此事。“这个牵扯到违纪和违法了。这个事一直就放在那,就隐瞒了,没有报。2016年三门峡检 察 院的公诉局发现这个案件之后,这时候我们院 长(时任院 长卫秀萍),直接很武断地给检 察 院回复就是我渎职了”。三门峡检 察 院2016年9月27日向灵宝市法 院发出的检察建议书,建议法 院汲取教训,杜绝再发生类似问题。案发10个月后,三门峡市检 察 院才发现灵宝法 院渎职的问题。2016年9月27日,三门峡市检 察 院就此事向灵宝法 院发出检 察建议,建议法 院吸取教训,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2016年11月15日,灵宝市检 察 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逮捕张晓红。灵宝市检 察 院的告知书显示,2017年1月12日张晓红涉嫌玩忽职守案就已侦查终结,拟移送审查起诉。2017年3月左右,时任灵宝法 院 院 长卫秀萍被调离,不久当选为三门峡陕州区法 院 院 长。而被批捕后的张晓红,在看守所被羁押三个月后,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至今,张晓红涉嫌玩忽职守案,仍在检 察 机 关的审查起诉阶段,已超出审查起诉期限。她说:“应该是依法提起 公 诉呀,因为现在已经超期一年了。认为我有罪你就起诉,你如果认为我无罪,你就做出不起诉的决定”。灵宝市法 院:没有把张晓红推出去承担责任张晓红称,此案悬而未决,让她备受煎熬。此前,该案由灵宝市检 察 院立案审查,但因张波瑞法官曾在灵宝检 察 院工作二十多年,且其丈夫唐洪敏担任灵宝检 察 院副检 察长多年。灵宝检 察 院应整体回避但初期未回避。举报后,案件由渑池县检 察 院异地管辖。4月9日,渑池县检 察 院主管此 案的副检 察长古玉敏在电话答复张晓红询问案件进展时,这样表示:“那个案子给市院都汇报过了,还没有最终确定意见,估计很快就会决定。最终意见经市院来决定,我们也有不同意见,不是一种意见”。4月10日,三门峡市检 察 院的知情人士说,他们内部没有形成统一意见,此案已上报省检 察 院。并称,案件历经几级 检 察 院审查,一定会有公正结论:“这个现在检 委会也没有形成一致意见。现在是报请到河南省检 察 院了,正在请示当中。省院反馈以后,再给你正式答复”。为何此案在严重超期的情况下,迟迟不做出决定,以发函、致电等形式多次联系河南省检 察 院宣传部门,负责同志4月11日回复短信称,“正在了解有关情况,稍后联系”,此后再无回复。而就河南省高 院出 台相关文件的制度设计,希望采访到文件起草人 省 高 院张云龙庭长,省 高 院宣传处工作人员乔良称,不接受媒体采访。想进一步核实了解到的案件基本事实,灵宝市法 院回复中国之声称不便接受采访,并表示法 院从没有把张晓红庭 长推出去承担责任。“只是说叫她要配 合调查。这个事我问了我们纪检部门了,我们也没有权力也不可能叫自己人去承担这样的责任”。脱管罪犯再犯新罪致人死伤,当年拒绝将罪犯监外执行的张晓红,却成了唯一被追责,受到牵连的法 官。而同意“放走”罪犯的主 审法 官、法 院的领导和看守所,为何都能免责?本案中,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超出法定期限一年多,属于严重的法律问题,为何不问责?张晓红说自己是“替罪羊”,她替了何人之罪?来源:中国之声《新闻纵横》 原问题:《脱管罪犯再犯新罪被追责法官如何说?》
    回复于 2022-05-19 13: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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