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判决书中止后,原执行情况还进行吗?
合同纠纷2024-11-21 23:3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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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你好,估计是你文字出现错误,标题是执行中止,内容里却提到“执行终止”属于不同概念 我猜应该你关注的是“执行中止”的恢复。 执行中止也称执行停止,是指民事执行程序启动后,由于出现法定的原因和事由,民事执行机构裁定中断执行程序的一种执行制度。 你看一下你的情况是否属于法定中止执行的情形 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183条和第234条以及《执行规定》第102条 中止执行的法定事由包括: 1 债权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 2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 3 ····· 4 案件已经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 6 债务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 等 我估计法院中止执行的依据可能是第6点,你如果对法院的依据有异议,可以不签字,提供其财产来源的线索,要求执行机构继续执行。 当然执行中止后,一旦中止执行的事由消灭后,民事执行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恢复执行才程序。 所以,你可看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果是合法合理的中止执行,以后还是可以恢复执行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 原问题:《执行中止以后还能在申请执行吗?》回复于 2022-05-19 13:4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