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广东 东莞2024-11-21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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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根据法律规定,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你不愿意在公司呆,可以要求3个月的赔偿。每年的加班费、防暑降温费、采暖费可以一并要求支付。无照经营的问题,可以向工商局举报。 原问题:《急急急急!关于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求救!》回复于 2022-08-24 08:5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