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7年落户村里的,国家修高铁征用村里土地,村里得到一笔土地补偿金,现村‘委会根据村民大会决定不给我分配土地补偿金,请问村民大会决定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如果有土地承包合同和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是被征收土地的使用权人,应该有补偿的。建议向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进行反映。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原问题:《我的土地承包给村上种,合同上写了土地使用权是我的,现在国家修高铁占用了,村上不给我补偿金合法吗?》回复于 2023-01-02 05:43:21
相似问题解答
政府占用农村土地,村民有权决定自己的土地是否被征用嘛
关键看土地的性质,如果是村集体土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承包给别人的土地,30年,国家征用了,怎么分配补偿金?
在陕西省咸阳市谓城区北杜乡,一些农民经营的承包地被国家征用了。对于国家付给这些 土地的补偿金,乡政府按所属村组的人口强行平均分配,引发了村民的争议和纠纷。因为未到 承包期,不少承包人对乡政府的这种做法持抵制和反对的态度,认为乡政府的这种做法我村集体出租土地款、村里负责人个人存起来又不分给村民、这个问题怎么办
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村委会负责土地的管理工作。因此土地补偿款也是归村集体所有,村委会负责管理。土地补偿款没有法律规定说要分给村民的,但是规定该款项必须用于村里面的公共事务。例如,修路,拉电线,拉自来水,建学校,支助贫困户等。所以,楼主该考虑的承包村里土地种植,没有粮食补贴,村里说该土地没有粮食补贴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权的合理收回】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相关法律热点
热心律师
-
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