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拆迁分户,我家有三套房子两套能写未满十八周岁的孩子名吗
房产纠纷山东 济南2025-01-18 20:5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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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问题和建议。拆迁、补偿、安置是三个不同办事程序。据你所说,原拆迁的房子产权应该是你父亲的无疑(户主)。拆迁补偿款理应也是你父亲有自主安排权。按照你家拆迁时的原房面积及人口结构,安置办给你家3套安置房,通常使用拆迁补偿款冲抵安置房房款,多退少补。父亲同意给你兄妹一人一套安置房,只要是他同意的完全可以。最省事的时间点是在新房选号后与开发商结算房款前,父亲和你兄妹去公证处办理2套房的赠与公证,然后去开发商处结算房款,以后2证不管几年后拿到,都会是你兄妹各人的名字了。至于原房拆迁补偿款父亲同意在赠与给你兄妹的2套房中贴补多少或全部,由父亲在公证现场即刻确认,并写进公证书的条款中,房款不足部分由被赠与人与开发商结算时找平。开发商已经去房产局办理2证了,赠与公证办不起来了,只有等新证下来后再另办过户,费事、费钱。从实际出发,你家应该保全3套安置房的产权,积极过户到你们的名下。至于父亲的债务应全家人共同面对解决。拿还债的钱肯定买不来安置房,这点是明确的。最坏的情况是原房拆迁补偿款你兄妹2人一分钱都不要,拿去给父亲还债,房款由兄妹二人自行解决,就是安置指标(房票)不能放弃。办理好赠与公证并和开发商办理妥房款结算手续,以后你兄妹名下的房子与别人就没有关系了。 原问题:《我们家有3套安置房,之前拆迁的时候父亲说要给我们兄妹一人一套,现在还没交房!现在我们分户了,交房的时候,》回复于 2022-08-24 2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