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共同共有遗产的民事调解书(2018年),未执行,但另二人在2020年用1994年无效的分家协议公证书冒充遗嘱(经过公证,送礼给征收办。)把共有财产全部处置给他们二人,现已打行政官司要求确认该征收协议无效,我如起诉告二人民事官司,除了不当得利外,能否告非法侵占,盗窃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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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案情如下:二老育有三子二女。97年老父以自己名义立下分家协议书,将房屋平分给三个儿子,并明确了赡养义务。四人签字作实。几年后老母先去世,次年老父去世。几年后房屋的土地证分到三人名下,房产证未动,始终在祖父名下。现在第三子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其对房屋中一部份的所有权,被告为另外两个兄弟。同时两个女儿要求分得部分钱款。问题如下:1 两个女儿是否还有继承权?因为房屋在二老生前已作处分,虽然只有老父的签字,但是老母没有提出异议,且过了失效,应该认为处分有效吧?这个观点是否正确?2 现在提出的是确权之诉,是否应该是析产之诉?或者两者可以选择一个诉由提出吗?3 因为诉讼继承的费用远远低于公证继承,该案的判决或者调解书,可否作为办理过户的依据?4 应该不属于继承吧?法院不会追加两个女儿进来吧?5土地证和房产证权利人和面积都不一致,是否可以认为无效?请高人指教,谢谢! 原问题:《请教本案是确权之诉还是继承析产之诉?》回复于 2023-02-06 00: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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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内没有协议,女方把钱收急给自己的弟弟,夫妻二人欠别人的不还,我该怎么办
离婚时的财产分配适用过错原则,则过错方应当少分。还有个人财产不参与分配,分配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从约定,即离婚双方是可以按协议约定财产的分配。如没有协议约定,就按法定分配,都无过错,财产对半分;若一方有过错,则给予少分,或不分。协商群体告房屋征收办不按协议上给回迁户房子网签及备案
房屋征收要一个政策走到底,不能由于只剩一户有是否能放宽政策多些补偿来签订协议的错误想法,房屋征收政策性很强,必须依法办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谁违背了这原则带侥幸心理草率处理最后一户引发群体事情后果都是很严重的。 对于最后一户如果600万的拆迁补偿协议打协议无效,行政诉讼
可以上诉。 如果是不履行所签订的拆迁协议,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如何通过法院确认遗嘱公证书效力如何通过法院确认遗嘱公证书是效力
如何确认遗嘱的效力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就我国《继承法》而言,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人,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你好,请问分家协议已处置的房屋,能作为遗产继承吗?
分家协议(合同)和继承权没有任何关系:1,关于分家协议:分家协议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有合法订立的基础上,都具有法律效力;2,关于继承权:(1)当事人生前立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否则按法定继承;(2)关于继承人的范围和分配原则我国《继承法》里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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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