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贷担保维权
经济纠纷江苏 盐城2024-11-21 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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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贷款担保人 第一节 保证和保证人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185部司法解释共1部地方法规共1部 第七条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45部司法解释共3部行业规范共4部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59部部委规章共1部地方法规共2部行业规范共4部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16部部委规章共1部行业规范共3部 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32部行业规范共4部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关联资料:关联案例共3部部委规章共1部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原问题:《借款人以欺骗手段骗取贷款,现在不还款,担保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回复于 2022-12-02 06:4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