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劳动争议 > 咨询详情

你好,我这边是合同在期内,公司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裁员,赔偿是怎么赔的呢

劳动争议陕西 西安2024-11-21 11:04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1、公司裁员,单位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按照每做满一年一个月工资计算。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原问题:《公司裁员,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了,我还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回复于 2022-08-26 11:10:22

相似问题解答

从劳务公司转为公司正式员工,公司裁员时赔偿是怎么计算

本人于2008年2月18日入社,在08年9月份时,公司注册了一家新公司,当然法人代表是同一个, 公司方面在没有任何书面说明,以及解除第一份合同意向下,又叫我们与这家公司转笠了一份新的劳动合同(合同为一年期),在本月。也就是2009年6月初,

你好,我是属于第三方公司的员工,本公司合同到期,也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离职,那公司应该怎么赔偿员工,求解,谢谢!

合同到期后,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是工作一年,给您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年合同到期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续签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怎么赔偿

对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形,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不续签。那就要看地方性法律法规(比如用人单位所在省的xx省劳动合同条例)有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规定,有地方性规定的按照地方性规定执行,没有地方性规定的再看劳动合同中

工作不到半年,被公司裁员,公司裁员存在违法行为没有通知也没有达成协议,怎么主张一个月的赔偿。

是公司裁员吗?如是,则应该给予经济补偿金,即工作满了六个月要给一个月的工资,相反给半个月的工资,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可以要求给多一个月的工资。还是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理由是什么?这个要看理由是什么了,还是是在试用期呢还是不是。。。。 原问题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