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问题咨询
劳动争议四川 南充2024-11-21 21:2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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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不用计件的劳动合同,标准劳动合同也可以。参考以下《劳动法》条例:第三十六条0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00第三十七条0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2、按以上的计件工资计算,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符合法律要求。只要没有强逼加班的情况出现,劳动者自愿加班没有问题。3、把休假调到过年,休假天数相差不大即可,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一次约定,不愿意休假的发补假单,工人自己把握使用。4、在合同中列明,保险由工人自行购买,应扣工资直接发给工人。5、流动性的问题不能靠法律规定解决,劳动者劳动自愿。增加福利、关心工人、以人为本才是留住工人的根本。 原问题:《劳动合同 相关咨询》回复于 2022-11-03 05:2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