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一方去世,另一方不告知继承人,是否可以将死者个人租住的物品全部拿走
财产继承山西 太原2025-01-18 11:37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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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无法采取其它补救措施的前提下,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 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双方订立的书面合同中,有相关的约定,那么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前提下,按照法律规定解决。 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无法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应视为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94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第95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94条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方有异议的 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在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可以书面通知其遗产继承人,并且告知其如果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意愿可以继续履行。又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在无法联系其遗产继承人的前提下,也可以将解除合同的通知公告送达其遗产继承人。为什么这么繁琐,自然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 至于为什么要告知其遗产继承人,并且如果其右履行合同的能力或者意愿可继续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时,遗留下的合同中的权利,应视为公民的其它合法财产。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一方当事人死亡时,合同自动解除的前提下,不能剥夺其遗产继承人继续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该合同中死亡当事人遗留的权利应作为其遗产由其遗产继承人继承。遗产继承人继承合同权利的同时,承担合同中死亡当事人该承担的义务。 原问题:《合伙协议的当事人死亡后继承人是否有债务继承的义务?》回复于 2022-08-27 11:3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