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操纵表决结果
经济纠纷内蒙古 锡林郭勒2024-11-21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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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在破产案件中,债务人或管理人制定的重整计划的具体数目没有具体的规定,理论上可以提交2个或2个以上的草案由债权人会议表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九条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 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 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八十条 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 原问题:《可否由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重整计划草案由债权人会议表决》回复于 2022-12-02 04: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