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有存款,配偶正健在,四个子女,其中一个儿子做上门女婿病故多年了,继承老人财产,还需要己去世的子女己亡证明吗,
财产继承湖北 孝感2024-11-21 13:5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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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财产是可以请求分配的。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和子女。你爷爷和奶奶去世后,留下的财产有四个子女继承,每个人继承的份额是相同的,即按照四个人分配,每个人可以得到1/4的财产。现在其中一个人要求分配,不必经过其他三人的同意,因为其中1/4的财产是他的继承财产,他有权请求分配。其他三人不同意分配,可能是因为不想处分老人遗留下来的房产,但是现金是可以在四个人之间首先进行分配的,一个人可以得到3万元。至于房屋如何处置,可以由子女四人共同居住,也可以进行变卖。如果其他三人不同意变卖,就需要补偿要求变卖的那个儿子,共4万元。就是说,不主张分配房子的三个子女应该补偿主张分配子女4万元,然后,得到4万元的女子对房子就不在享有任何权益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原问题:《继承法--关于老人家去世之后财产4个子女分配的问题》回复于 2022-08-27 13:5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