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合同纠纷 > 咨询详情

我想咨询被迫离职特批失业有补偿金吗

合同纠纷山东 青岛2024-11-24 20:57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没有。劳动者自己离职,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也不符合《社会保险法》:“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规定,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劳动者说公司逼迫离职,因很难有证据支撑而得不到支持。因此,劳动者不要自己提出离职。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依法主张经济补偿或赔偿,并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原问题:《公司逼我自己离职我会有补尝金和失业险吗》
    回复于 2022-08-27 20:59:47

相似问题解答

被迫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是指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被迫让员工离职不发补偿金

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您好,咨询一下,因公司调岗被迫离职,有补偿吗

首先是这样的,你是按辞职的程序走的,还是你已经交了辞职单,并签字出公司,如果是这样的,你就无法去索赔了,因为你自愿辞职了,公司也批了,也就是双方都有这个意向,并非是单方一个要走,一个不走,所以,如果你没有辞职,对方换岗位,你被迫辞职,你也可

你好,想咨询一下被迫离职的事情

2月的工资。 1、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无任何理由,也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员工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可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每工作一年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2

我想咨询离职纠纷补偿金问题

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