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刑事辩护 > 咨询详情

醉驾辩护,醉驾后怎么办

刑事辩护重庆 重庆2024-11-21 05:06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醉驾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不聘请律师。是否需要律师为其辩护,司法机关根据案件事实决定。醉驾属于犯罪行为。同其他犯罪行为一样,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权利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附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节选)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附录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原问题:《醉驾不找律师可以吗是怎么处理的》
    回复于 2022-08-28 05:08:59

相似问题解答

醉驾 醉驾想找律师辩护

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可以聘请律师辩护。《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

醉驾217,辩护

醉驾,酒精测试结果是217,够厉害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一条铁的交通法则,作为红线,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要去碰!你有驾照无事故,一次性扣完12分,罚款200元,拘留十五天!如果你是国家公务员、教师、律师等,还有可能面临被开除的危险,影

醉驾可以做无罪辩护吗?

醉驾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处拘役,并处罚金。  至于是否可以作无罪辩护,需要结合全案的证据才可以分析。建议尽早委托辩护律师,由律师来根据具体案情确定辩护方向。 原问题:《醉驾就提交了一个血样做无罪辩护可能吗》

醉驾辩护 。。。。

具体案情如何

酒驾醉驾拘留几天

醉驾不是拘留几天的问题,而是判刑几个月的问题。 因为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可能会被法院判处6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 如果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0,或者有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情节,是不能判处缓刑的。 原问题:《醉酒驾车一般拘留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