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被征用2.72亩水稻田,今年已经十年了,按现在的征地标准,一亩地多少钱!能否进失地保险?
征地拆迁江苏 泰州2024-11-21 12:0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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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该补偿(赔偿)只要与你户协商一致,合法有效。就同一事实,你户无权要求再次补偿。至于低保问题,如果生活更加困难,可以按照当地低保政策申请增加。需要强调的是,土地整治,是国家提倡的,不属于土地征用,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存在土地征用赔偿问题。农村土地,其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户只有承包经营权(土地使用权)。新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点建设,占用你户承包的农田,只要办理了相关报批手续,合法有效。至于赔偿多少,由你户与村里协商,原则上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由于二轮承包三十年不变,村里通过协商,赔偿你户余下的15年承包期内承包损失费,是由一定道理的(二轮承包到期后,村里应当收回土地,重新发包)。《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作出了明确要求: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其中,尤其强调要始终把维护农民权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坚持群众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依法推动。要依法维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整治腾出的农村建设用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在优先满足农村各种发展建设用地后,经批准将节约的指标少量调剂给城镇使用的,其土地增值收益必须及时全部返还农村,切实做到农民自愿、农民参与、农民满意。 原问题:《我家被占用粮田二亩多,用于修建新农村建设居民集居点,只赔偿了土地费十五年,以每一亩地每一年八百七...》回复于 2022-11-03 01: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