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继承取得物权,继承开始时就发生法律效力,不需要登记交付。那为什么遗嘱继承,遗赠还需要交付登记
财产继承山东 济南2024-11-22 10:33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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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物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根据这条规定,因继承或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受遗赠开始时即发生效力。继承开始的时间即为继承人取得物权的时间,不以登记或者交付为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而是在继承开始时,继承人当然地、直接地取得物权。那么,就继承人取得物权而言,继承人为一人的,由该继承人单独继承,取得遗产的单独所有权;继承人为多人的,多个继承人共同继承,在遗产分割前,遗产归各继承人共有。 原问题:《《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获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发生效力。但我有些疑问》回复于 2022-08-29 10:3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