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几天,公司无缘无故要辞退的,可以要求补偿吗
合同纠纷湖北 武汉2024-11-21 13:2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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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交了辞职书,领导要是批准了,是辞职,没有赔偿和补偿。 如果没有批准:根据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如果是单位无故辞退,可以得到赔偿。 原问题:《单位无故辞退我能要求赔偿吗?》回复于 2022-11-02 22:4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