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宝安去租了一个房子,租期是一年,目前已经租了两个月,在房东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子转租给别人,昨天另一个租客来和房东重新签了合同,相当于我已经把房子转租给这个人了,且这个租客也给了房东一个月的租金当作定金。我在他们已经签好合同的基础上搬了出来,且在其他地方重新租了房子,也签了合同。今天那个租客说不租了,房东也没有退定金给她,她也不要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东联系到我让我继续交房租,两个月的押金也没有给我。但是在我已经把房子转租出去的情况下,且租房合同已经改变权益人,请问房东这要求违法吗?
合同纠纷广东 深圳2025-01-18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