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不属于用人单位,因此不存在正式职工的说法。部队存在的工人编制的非现役人员,待遇参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标准,因此也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不应当按照劳动争议对待,应当按照人事争议对待。所以部队不是在编人员的管理单位,其无权辞退在编的非现役人员。以上说法正确吗?那么军队职工的用人单位是哪个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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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比较非法经营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工资争议,非法的用人单位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
(一)非法用工的定义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及《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之规定,所谓的“非法用工”,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违你好律师现在劳动法,工人发生工伤了,想要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是按照劳动几号文件实行的?
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劳动关系作出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通过该规定看,劳动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须提供与用人单事业单位混岗的国有企业职工能与事业身份人员同工同酬吗?
按你所说应该是一名劳务工,与劳动派遣公司(企业下属的集体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在用工单位上班。按照劳动法规规定,你的劳动关系,工资关系,社保关系都在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和你共同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而目前的政策法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请问我工作期间未休假,是付了我工资之后,对未休年假是赔偿300%还是200%。谢谢!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及复印件、相关材料(劳动关系证明、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等) 立案后,由仲裁委员会调劳动法关于精神病职工待遇的规定
展开全部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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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