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同意岗位调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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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只要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你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给你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内容最好明确以下内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该原因最好写明,便于以后举证。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权益,则可以写个人原因),决定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请公司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某年某月某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损失,本人不承担责任; 3、请于工作交接之日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与本人结清工资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并向本人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否则本人保留申请仲裁或诉讼的权利。如公司无需本人交接,则于某年某月某日(最后一个工作日)某时(下班时间)前完成以上事宜。 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和《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网上搜索这些法律规定的名称,再找到对应条款即可。 原问题:《不同意被调离岗位而辞职能得到经济补偿吗?》回复于 2022-08-30 14: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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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制调离岗位。
未缴纳保险可以要求补缴。申请劳动仲裁吧,还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变更劳动合同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公司这样做也是违法的。自己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就明白公司在那些方面违法了。 原问题:《公司强行调离员工岗位逼员工自行离职》劳动纠纷免去职务调离岗位
好多公司都是这样规避劳动法的,其目的只有一个,免除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一般是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岗仍无法胜任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很少培训,直接就给你调岗,店铺撤店需要调离岗位,赔偿问题
可以协商,协商不一致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被单位调离现工作地,没调岗位
1、要求公司出具调职的相关文件,以及调职原因。2、如果是以不胜任调职,工作中偶尔的小差错并不能认定为不胜任工作。不胜任的工作标准应该由公司出具,一般是不能完成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及数量、质量等。3、你朋友是从“文员”调职去做普工,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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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