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伤农民工赔偿纠纷
损害赔偿山东 济南2024-11-21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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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原问题:《发生农民工工伤赔偿纠纷该怎么办》回复于 2022-08-30 21:3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