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年纪很大了,衣食无忧,有自己的房产,一直由亲生儿子在关照和赡养。最近,老人的外甥试图把老人接过去赡养,令老人的儿子十分困惑。如果老人跟外甥(没有血缘关系)生活,将来会出现什么样的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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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赡养问题,房子给儿子了,不养老人
可以要求继承。另外,女儿也有扶养的义务。已赠与的财产无法要回,但可以继承。房子既然已经给了儿子,自然是儿子名下的了。现在第一继承人是他的老婆,换句话说就是老人的儿媳。儿媳是没有赡养义务的,这些赡养的问题还是要找那2个女儿解决。至于单位里面的想咨询儿子不赡养老人的事
儿子未尽赡养义务的证据——1、基层组织(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去相关组织申请开据。2、亲朋好友或者邻居的证人证词:向相关证人收集。3、老人自己的陈述也可以作为证据。凭以上证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 原问题:《怎样收集儿爷爷有两个儿子两个女儿 大儿子和儿媳以去世 老人一直有我爸 赡养 现在大女儿的丈夫说如果老人去世遗产不均分的话就起诉 但是他们没有赡养过老人 如果老人去世没有留有遗嘱 这遗产应该怎么分 他起诉有用吗?
如果没有遗嘱继承的话的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儿媳无权分得该房屋,但是作为老人的孙子女是有权利继承老人的遗产的如果两个儿媳每个人有一个儿子(儿子系儿媳与老人的儿子所生)那么房产应该分为三份,女儿,两个孙子一人一份但是考虑你作为女儿提出问题,你可儿子去世了,儿媳和孙子没有赡养老人还能继承老人的财产吗
不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儿子不赡养老人,还要分遗产
1 老人生前口头遗嘱算不是有效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第无款的规定,在危急的情况下,可以做口头遗嘱,但是要求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并且,在危急情况过去后,遗嘱人能够立书面遗嘱但是没有立的,口头遗嘱归于无效。你所说的老人遗嘱应当是没有效力的。因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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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