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未结婚前就已经征地了,但是过了十几年才分返还的地,而且已迁户口到婆家这样还能获得赔偿吗?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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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妇女结婚,户口不一定必须迁出。只要在承包期内,她在新居住地没有分得土地,就不可以剥夺她在本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儿子的情况,跟其他村民的孩子一样。如果她在新居住地已经有了新的承包地,那么就没有资格。并且,儿子也没有这个资格。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原问题:《都是为了土地款,外嫁女都嫁出去了几十年了,她还回村里分土地款,她儿子孙子也要一份,你觉得合适吗》回复于 2022-12-01 23: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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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在本村土地征地时,有权获得补偿吗
1、对于娘家的土地由你耕种之事,应当属于转包关系,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仍然属于你的娘家,因此,该土地的征地补偿款也就属于你娘家。因你的承包地份额在娘家而不在婆家,而娘家是4个人的承包地,所以,你应分得四分之一的娘家的征地补偿款。2、对于你婆家外嫁女户口已迁出到婆家还能算是娘家村集体经济成员吗?
户口已经迁出的话,是不能算原集体成员的。户籍还在原生地的外嫁女,可以享受征地款吗?
关于这个问题,我国的法律没有明确的条款规定。但是,被征收人是否能够作为合法的身份享受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一个关键点在于被征收人是否是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外嫁女嫁农村男,如果农村女户口没有迁出原籍,且在原籍有承包地,男方所在地农村集村里已外嫁女为由不能享受拆迁政策吗?
在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时候,外嫁女如果取得婆家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款。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外嫁女户口已迁出到婆家,她在婆家享受的人头钱,吨煤提成钱等算享受吗?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来看,需要确定该部分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人是谁。如果土地确实属于外嫁女,只不过是因为常年不在这边而由父母或者其他承包人代为耕种的,那相关政策的补贴应当属于外嫁女的。相关法律热点
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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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