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在工地被工地员工打伤肋骨骨折,我公司没给我申请工伤,我自己申请公司不配合。
劳动争议广东 深圳2024-11-21 11:51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章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你的情况符合 第十四条 第四款,你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自受伤之日起,三十日之后,一年之内,以本人或近亲属身份向单位注册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还需准备以下材料: 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关系存在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做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裁决。 2、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属于受伤害职工近亲属申请的,应同时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4、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书中写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原因经过、受伤部位和程度等)。 5、交通事故伤害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 6、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 注:超过申请期限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受理;2、以上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原问题:《在工时间、工作地点、因公遭殴打致骨折,单位不给报工伤,怎没办》回复于 2022-12-01 23: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