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企业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将工作内容通过另行签订《岗位聘任协议》的方式予以确定的做法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要求?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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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况且学校没有签,你不必担心,看你的协议里怎么写的了。所以说,签协议很有讲究的,不可随。违约金要看你们的协议里有没有写清楚,怎么写的。没有写,自然不用交。一、如何签订1、是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就学生就业方向签订的一种协议,由三方共同签署后生效。对签约的三方都有约束力。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其他无效。 2、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劳动合同是毕业生上岗后,从事何种岗位、享受何种待遇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 3、的主体合法原则。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取得毕业资格,如果毕业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4、填写用人单位名称时,务必注意,是否与单位的有效上的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 5、学生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6、试用期与的时间。外企、、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由 1 - 3 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 3 个月,不得超过 6 个月。、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通常为一年。试用期和只取其中之一,将另一项划去。 7、违约金。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定。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应该在协商中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 5000 元。 8、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向法庭举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9、学生在签订“协议”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鉴证盖章。有的学生偷懒,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中心要求盖章。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学生不满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无力。要不,要不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二、签定时的注意事项 找份工作不容易,找份好工作更不容易,于是你也许会草草“就范”,让那些忽略的细节扰乱你进入职场后的心情。且听此地,帮你防范可能对你的伤害。现象一:工资大缩水。 很多学生在进单位后实际拿到的工资与协议书上写好的工资数额相比大大缩水,原因是公司依法代扣了有关费用。有的学生大呼上当,一气之下想跳槽,但又因为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压力而犹豫不决。其实在签就业协议前与用人单位充分的沟通,则完全可以避免了这样的烦恼。 你不妨问清几个问题: 1、你的工资是还是。是包含了你依法应当承担的,你实际拿到的工资还要扣除金额。如果用人单位答应支付你,则建议你要求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予以明确,否则发生争议时将被认定为。 2、明确用人单位缴纳的,即明确用人单位将为你交“城保”还是“镇保”。如是“镇保”,工资中就不必扣除个人负担部分。如果是“城保”,你要与用人单位明确你的工资当中是否包含的个人承担部分。 如果用人单位答应为你承担的个人承担部分,则建议你要求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中予以明确。 3、确认你的工资中是否包括。你的个人负担部分按照你被录用后首月的工资金额的 7% 计算。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那么你的工资一般都包含了个人负担部分,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都会。 原问题:《应届毕业生违约问题》回复于 2022-12-01 22: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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