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房子我人走了,但是东西还在,我说把我放了几天剩下的钱交上,他不退我押金
经济纠纷山东 日照2024-11-21 21:2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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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你好!你咨询的属于房屋转租的问题。根据《合同法》224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既然房东明确要求房屋不能私自转租,而且又调解过。这就是说他将你们之间的转租合同予以否认,不会发生效力。如果你对甲方私自转让不知情的,而是过错完全在甲一方,这样的话,你是可以主张补偿的。但是要有不知情的证据,比如你没有见到甲和房东的合同,也没有听甲说过,这需要你来举证。对于他不退还押金的事,既然你们的转租合同无效,基于此的押金也就没有合法的基础,甲应当退还。你可以以“不当得利”来起诉。如果当时收条没写,找出你们的转租合同来,再找些人证来,只要证据可以证明甲没退还钱,胜诉就有可能。对于甲的反诉,和的诉求不是同一诉讼关系,法院不会支持的。 原问题:《跪求。私自将房屋转租给我,人走后还叫我赔偿》回复于 2023-02-05 19:2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