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了,国家征用土地的失地保险,子女能分开继承吗
征地拆迁山西 太原2024-11-21 07:5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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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可以继承的前提就是土地是属于老人的,或者是老人占有一定份额的。 2.在我国,遗产继承方式主要有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其他的还有遗赠等。 (1)遗嘱继承。主要是尊重老人意思自治,老人可以在法定继承人中(子女、配偶等)选择遗产由谁继承,而其他人无权继承。 (2)法定继承。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就是没有立遗嘱,也没有遗赠,则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原则上由配偶、子女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均等继承。当然,尽扶养义务较多或者家庭经济相对困难的可以多分。 (3)遗赠。老人生前可以立约将百年之后的遗产赠与他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只要他人接受也是可以的。 3.值得注意的是,权利与义务是相对,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同时也需要继承偿还继承份额范围内债务的责任。 原问题:《土地确权后老人去世了,与子女已分户子女有继承权吗?》回复于 2022-12-01 21:5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