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第四十条第三小条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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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适用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适用情况
1、单位一般都会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第(三)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为自己的理由找到法律依据,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2、除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五)与第四十二条(五) 的关系 如何理解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 女职工再孕期产期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 按照第47条经济补偿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补偿标准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六个月以下的按半年算 原问题:你好,我想问一下“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个是指什么?现在公司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为依据要解除劳动合同,这合法吗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四款情况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向劳动者下达书面的解除通知,并且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公司为法劳动合同法五十条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后的权利与义务:(1)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2)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3)劳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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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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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