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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二次补偿款分配方案

征地拆迁陕西 西安2024-11-20 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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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11月,国土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因地制宜确定征地补偿标准,保障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 征收土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及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费。 征收土地补偿计算方法:被征收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以下简称平均年产值)乘以应给予补偿的倍数。 征收土地补偿费自征地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由征收土地单位全额支付。征收土地补偿费支付后,被征收土地的集体应按协议规定的期限交付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未按规定支付的,被征收土地集体有权拒交土地。 国家建设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土地补偿费: 水田:公益性项目用地按其平均年产值的8倍补偿;非公益性项目用地按其平均年产值的10倍补偿。 旱地、菜地:公益性项目用地按其平均年产值的6倍补偿;非公益性项目用地按其平均年产值的8倍补偿。 鱼塘:公益性项目用地按其平均年产值的10倍补偿;非公益性项目用地按其平均年产值的12倍补偿。 果园、林地:公益性项目用地按其平均年产值的5倍补偿;非公益性项目用地按其平均年产值的7倍补偿。 未利用地根据类区和用地功能确定,每亩最低补偿8000元,最高补偿11000元。 农民集体非农建设(村庄)用地:每亩补偿48000元。 (二)青苗补偿费: 计算青苗补偿应与被征收土地的类区、用地功能、耕作条件相对应。 水田:按其平均年产值的50%补偿; 旱地:短期作物,按其平均年产值的50%补偿,一年生作物按其平均年产值补偿; 鱼塘:按水田平均年产值的50%补偿; 果园:按其平均年产值的5倍补偿; 林地(林木):根据林木疏密程度,按旱地补偿标准的60%补偿; 商品林林地林木补偿费:成熟林和近成熟林按林地的林木实际价值补偿;中龄林按林木实际价值的2倍补偿;幼龄林按实际造林投资的3倍补偿;种植不到一年的未成林按当年实际造林投资补偿,苗圃苗木、经济林按平均年产值的3倍补偿。 (三)安置补助费: 计算安置补助费应与被征收土地的类区、用地功能、耕作条件相对应。 水田、旱地、菜地:公益性项目用地按其平均年产值的5倍补助;非公益性项目用地按其平均年产值的6倍补助。 鱼塘、果园、林地:公益性项目用地按其平均年产值的4倍补助;非公益性项目用地按其平均年产值的5倍给予补助。 征收宅基地和未利用土地,不付给安置补助费。 征收一亩耕地及其他农用地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等于该县农业人口总数除以耕地总面积(亩)。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归被征收土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除土地补偿款的10-20%可分到农户外,由农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管理和使用。用于办股份制实业,以发展生产和解决劳动力就业;也可以划给自谋职业者作为就业补助或丧失劳动力人员的生活补贴。 第二十七条 对被征收土地所在的镇(办事处)、村委会适当给予扶持补助。扶持补助款按征收土地面积计算,每平方米2元,其中镇政府(办事处)1元,村委会1元。列入征收土地成本,由用地单位承担。 征收土地扶持补助款用于扶持被征收土地后镇政府(办事处)、村委会两级发展工商业、解决生产生活出路。 第二十八条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直接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权利人。 第二十九条 被征收土地权属人与第三人之间对被征收土地的使用存在合同关系并涉及补偿的,由被征收土地权属人与第三人协商解决。 第三十条 征收土地后由政府向村集体回拨工商、住宅建设留用地,回拨标准按征收土地总面积1O%比例划拨,其中工商用地占8%,住宅地占2%,由镇政府会同规划建设部门确定选址和详细规划后到主管部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回拨工商住宅留用地的征收土地成本费用由村集体承担。 土地补偿款、青苗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款,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国土资源所在主管部门设立的专项银行账户中以活期存折形式给予支付。 原问题:《耕地被征补偿款该怎样分配》
    回复于 2022-12-17 01: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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