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对方家属达不到凉解,可以免予起诉吗
交通事故河北 保定2024-11-21 07:5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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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这位网友:你提的这个问题确实是一个长期困扰法院的一个问题,因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民诉法》第一百零二条有规定:“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这样就民事问题只能是同一审判组织,那么不附带民事诉讼行吗?是否可以不在同一审判组织审判呢?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一条 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和本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告知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应当是允许的。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因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赔偿不能赔偿精神抚慰金,那么就交通肇事案件谁还会进行附带民事诉讼呢?!所以,多数法院不允许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也是同一审判组织审判且不赔偿精神抚慰金。其二是否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受害人就丧失诉权呢?也是法院探讨的问题,而且争议比较大,各地法院做法也不一样。 原问题:《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达不成调解可以走单纯民事诉讼吗?是不是最好不要等检察院公诉肇事者刑事之前?》回复于 2022-11-02 05: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