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财产继承 > 咨询详情

我姐过世了,第一继承人是父母,去公证遗产,所有债务会出来吗?

财产继承重庆 重庆2024-09-28 13:25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我的观点和楼上的不太一样,你可以对比着看1.就算房子是你出钱盖的,但房产登记的是你的父亲的名字,这个房子的所有权就是你父亲。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对房子的出资,那么你对你父亲享有同等价款的债权,但是,并不因此就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因为首先要进行的是继承程序,在这一过程中,并不考虑债务的问题,如果他们想要分割遗产,房子就要折价分割,或者进行拍卖,而你若要得到房子,则必须向他们支付相应的价款。 而且,这个房子是在你和父母共同生活时得到的,之后也是一起生活,就算登记的是你父亲的名字,仍属于家庭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属于你们三个人共同所有。2.进了赡养义务的子女,在分割遗产时可以多分,没有进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3.在财产继承之后,你才可以提出关于债权的请求,然后根据法院的判决,由遗产继承人各自承担相应的债务。 《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4.放弃遗产继承,要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明示,并且要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表示,而且,如果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的,就算以前有表示,仍然视为接受继承。《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法意见》第四十七条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5.如果你的兄弟姐妹放弃遗产,那么你自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物权法》 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三十一条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所以提醒一下六楼的朋友,房屋的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而不是公证,更不以公证为生效前提。 原问题:《关于继承遗产的问题》
    回复于 2023-01-01 22:10:30

相似问题解答

老人可以带着所有的现金去公证处公证,证明把所有遗产给继承人吗

无需他们签字。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处分个人财产,并于其死后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可以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个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法定继

您好,我想问一下,这个遗产公证书都是我姐姐在弄,但是我这个继承人是我,她们都放弃了这个,但是这个公证书,我姐姐不给我,我还可以到公证处补办吗

。《继承法》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1、房屋评估。 二: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

父母离婚了第一继承人还是孩子吗

子女永远是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产判决后,去银行取钱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

若是招商银行储蓄卡,卡主去世,可由合法继承人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和继承权证明书或法院继承权判决书到银行卡开户网点办理过户或支取手续。继承权证明书可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原问题:《人过世后,继承人到银行取钱需要什么

遗产纠纷 第二继承人谋取第一继承人

一、遗产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谁1.兄弟姐妹。①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亦属“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只有彼此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才能互为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