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结婚两年因为感情不合婆婆多管闲事在加上他听他妈妈的话没有任何证据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婚姻家庭江苏 南通2025-01-17 21:12
律师回复
-
月帮助201720人你的目的是就要离婚,还是想解决下你们之间沟通的问题继续过日子?先说离婚:你们两个人达不成一致意见,而你不能提供你们夫妻感情基础破裂的证据时,通常向法院起诉离婚也会败诉。判断感情破裂的基础是:依据《婚姻法》规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简单的婚外情出轨那个不算)(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的14项内容中与现行《婚姻法》不冲突的情形,具体包括: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原《意见》规定为三年,与现行婚姻法冲突),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符合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应准予离婚”情形的,不应当因当事人有过错而判决不准离婚。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上述条件你自己斟酌,一般起诉离婚案件,判离婚不会容易。其次,如果你想解决你们沟通的问题的话,最好真诚的做一次沟通,可以一起出去吃个饭或者看看电影,气氛差不多了,回忆回忆结婚之前的日子,交流下对方对婚姻生活的看法,这样你们可以了解下对方的想法,解决哪些你们平时不注意但已经出现的问题。婚姻生活并不是说一直都是顺风顺水的,两个独立的人在一起,哪会没有矛盾,所以出现问题,贵在沟通,而不是直接上来就离婚,那婚姻就太儿戏了。 原问题:《我想问一下,我们夫妻两人结婚两年,由于两人感情不好,无法在一起勾通,我想和他离婚,但是男方就是不离》回复于 2022-12-01 19: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