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归属问题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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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一、在婚姻存续期间内该房产的归属问题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都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男方家里付首付,视为男方父母对男方个人的赠与。此时男方用这笔款项购买房产,属于婚前男方个人给首付买房子,而依据《物权法》有关规定,不动产所有权人以不动产登记本上记录的为准,而且所有权的设立、变更、转让的效力自登记于不动产权利登记本上时开始,但此时房产还没有过户,故不属于男方的财产。婚后才办理过户手续并且加上了女方的名字,这是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故在婚姻存续期间内,无论依据《婚姻法》还是《物权法》,都应归夫妻双方所有。二、在离婚时该房产的归属问题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你的情况不适用这条规定,因为适用这条规定需要四个条件: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2、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3、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4、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你的情况不满足第四项条件,因此不能依据此规定认定离婚时该房产归一方所有。而且,上面第一点已经说明,该房产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有权对其进行分割主张。至于能够分割多少,通常有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由法院自由裁量作出判决。 原问题:《法律问题:房子归属问题》回复于 2022-11-01 23: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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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物权归属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那让你们村委给开个证明就可以去补办房产证。 房产证上你父亲名字的话,不存在你奶奶能够把房产证给她的大女儿,你奶奶不还房产的话,你父亲直接去房管局挂失说房产证丢了,拿土地证及身份证去办理房产证即可。 所以不用担心你奶奶房屋产权归属问题
首先,奶奶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遗嘱当然无效。其次,房屋所有权人即是叔叔和父亲,那就意味着他们两人各占一半,与奶奶的女儿(应是你的姑姑吧)无关。第三,奶奶为叔叔买房出钱的问题,与此房无关,有证明也没用。最后,如果叔叔和父亲的关系很好、并且叔叔房屋拆迁产权归属问题
这个房子只能买使用权,不能买产权,产权应该是公共产权。应该是有使用权证,或类似证明。动迁的话如果无使用权证明应该是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如果有证明应该可以得到相应的补贴。使用权房产肯定有风险,现在很多商品房也是没有产权,比如因为有土地使用权或者房屋产权归属问题
只要你们按期还贷,到贷款全部还请时,你到银行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到房产取回房证即可。为及时取回房证,你们也可提起将剩余贷款一次性还请,及时解除抵押,取回房证。房证与担保人无关,除非你们不还款,银行向担保人主张还款,担保人代你们还款后,可以主张农村房屋归属权是户主一人所有吗?
农村房屋征收时,涉及宅基地土地的征收以及房屋建筑本身的征收;其后的征地补偿费,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在安置补偿时,涉及到本户里的所有人;在地上附着物(房屋)补偿时,涉及房屋建造时申报宅基地的所有人口;如果宅基地归集体相关法律热点
热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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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