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债权,离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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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原问题:《夫妻债务离婚怎么办》回复于 2022-12-01 16: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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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的情况我已经大体上了解,我认为: 首先,这种事情,最好是协商处理解决,尽可能联系上她,然后说清楚,打个折一次性还清什么的,别拖,越拖越麻烦! 其次,如果不得不走诉讼途径的话,建议委托律师,具体律师离婚案及债权债务
第一,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夫妻公司,面临离婚,债权债务问题
夫妻双方开公司所欠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原问题:《夫妻债权债权债务纠纷有借条
如果确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债务人又重新补写了新的欠条,这样的债权债务应该是成立的,债务人应负责归还。假若临时资金短缺,暂时没有能力还款的,债务人应该主动与债权人友好协商,采取分期清偿或者延期偿付的办法还款。如果债务人既不筹措资金还款、也不与债债权债务转让纠纷
目标公司名下的债权债务仍由目标公司承担,除非老股东承诺共同与目标公司承担目标公司名下债权债务。因此,新股东如在股权转让前未对目标公司债权债务作尽职调查及了解,新股东经营公司,将承担债权债务。 原问题:《公司转让中的债权债务纠纷如何处理》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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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