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 > 经济纠纷 > 咨询详情

没有取暖设备不用交暖气费是什么文件规定的

经济纠纷辽宁 盘锦2024-11-21 14:27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目前的供暖方式大致分为集中供暖和分户供暖两种,集中供暖包括热力集团集中供暖、小区锅炉供暖,分户供暖主要是分户式燃气采暖炉供暖和家庭空调供暖。在集中供暖的价格方面,要区分居民供暖(民用供暖)和非居民供暖(商业供暖)两种。每个地区的暖气费标准价格不同,但暖气费的标准是一致的:1.规定尚未安装取暖设备的可以不用缴纳取暖费,但是一般统一管理的小区,会统一安装。2.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是按照小区规定的费用来算,和物业费一样,只要房屋产生相关费用,不管住户是否居住,都要缴纳。3.一般暖气费不同地方的价格和收取方法不一样,以月为单位、以季度为单位、以年为单位都是可以的。一般暖气费是按照房屋面积征收的。每个月每平方米的价格也不是很高。无论是集中供热还是小区自备锅炉,只要具备分户计量条件的用户,物业只能按总价30%的标准收取基础费。如果居民已经交的暖气设备运营费高于30%的标准,可以留好相关票据,向物价部门投诉,物价部门将督促物业向用户退还多收的费用。很多用户都不理解为什么停暖后,还要缴纳基本费用?实际上,由于热能具有辐射性和传导性,单个用户停热后,相邻用户要保持室温达标,仍需周边保持一定的供热负荷。此外,用户暂时停用后,供热设施的配备及运行保障所产生的基本费用,并不减少。热能是一种特殊商品,它有两个特点:一是无法贮存。在供热期间,不管用户用不用热,供热企业都必须持续不断地供热。二是热具有传导的特性。即使住户不用热,实际上依然能吸收周边邻居(温度高处)的热量。根据实际测量,邻居室温达到18℃时,该住户房屋所吸收的热量可达到周边邻居室温的50%.因此,如果是集中供暖,在供暖期,用户因某种原因停止供暖,仍需交供暖费。对于基本费用的比例,双方可以在供暖协议中约定。每个采暖期的基本费用,按照不高于“采暖费总计”的60%缴纳。 原问题:《业主必须缴纳供暖费的法律规定》
    回复于 2023-01-01 20:41:04

相似问题解答

晋中太谷区住建局对確认取暖面积的规定是什么文件号。对露天阳台是怎么规定的

1. 验看五证二书 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

合同期内,不使用暖气,让交暖气费,不用的话,需要续住合法吗

展开全部关键看你们是分户供暖还是集中供暖,如果是集中供暖,原则上不管是不是实际使用居住,交费是一样的。 如果是分户供暖,不用原则上不交,除非原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原问题:《不用暖气还要交一半暖气费,合法吗》

不居住是否需要交取暖费

回答稍等亲你好亲.房屋不住是不需要缴纳取暖费的哦,包括住人的话也可以自行选择要不要缴纳取暖费,这个不是强制行的哦珞提问我不住,要停暖气,但又停不了,否则会影响其他住户,这种情况下,我要交暖气费吗回答您只要报停就可以了,外面是有总阀门的,不会

暖气管被截断还要交暖气费吗?

您的意思是拆除了暖气管,改成地热了,还是整体都拆除了,那还要分你是自行拆除的,还是公家拆除的如果是自行拆除或改成地热了,应该交纳取暖费用如果是公家因管道改线,分户等其他原因拆除并没有再铺新管道,你们家不享受供暖,那么不应该交纳取暖费。 原问

取暖连续报停每年都要交报停费吗

第一次供暖是需要缴纳取暖费的 这个有文件规定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 关于印发《大连市采暖用户停止用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第六条 为检验新建房屋供热设施工程质量和供热效果,避免出现房屋建设单位与供热单位互相推诿责任,用户利益无法保障的问

5 W专业律师在询律网

累计解决了 200W+ 个问题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3,894 条,律师解答:7,936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

  • 崔律师思路清楚,回答直接

    2024-04-23 13:24:42
    来自用户 君冰评价了

  • 很专业,解答很清楚,很认真,很满意

    2024-04-20 16:46:50
    来自用户 飞鱼评价了

我是律师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400-600-7222

询律网公众号

询律网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询律网APP

询律网APP

快捷回复咨询

友情链接(权重2+QQ:3425826150):

备案号:湘ICP备2021010099号-1 经营许可证编号:湘B2-20210501 投诉举报:xunlv1688@163.com

Powered by 询律网 Copyright © 长沙询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湘江财富中心FFC

版权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于网友投稿或转载网络上的公开信息,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内容存在侵权或错误,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个工作日将他删除。
现在整个网络流量生态,网站访问占比极低,本站访问量更是不值得一提,本站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没关闭只是基于情怀。
有一些不良律师或不要脸的企业,在不告知我们的情况下,非法采证,恶意起诉,我们将奉陪到底。再一次声明,本站收到的所有侵权申诉均会在不超过两个工作日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