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父异母,与现配偶有一个儿子,与前配偶有两个儿子,父亲财产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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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可以按法定继承,也可以遗嘱继承,但继承的前提是财产的所有者去世后。 一、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二、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的法定继承见如下条款: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 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 继承人、受遗赠人;3.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原问题:《继母去世 父亲健在 财产归属问题?》回复于 2022-09-05 03: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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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死者遗产分割,女儿、妻子、父母各一份 原问题:《交通事故补偿金如何分配》父亲与后妈共同买的房子,后妈死了,后妈的亲儿子可以继承她的财产吗
继母也在上面签字,而且你还住着,不用担心的。看来你或父亲的法律观念还是很强的,而且是在父亲婚姻存续期间得到的,即使继母反悔,如果没有讲清楚,好的那一半已经没有了,或者赠与,继母在上面签字。儿子以父亲的名义买房,这房产的投资款肯定是你的,现在我父亲去世了没有遗嘱但是卡里有一笔钱他没有父母没有配偶有三个亲姐姐只有我一个儿子这个财产会怎么分
你好,根据继承法规定,原则上继承人需要平均分配,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多分或者少分老人遗产分配 两个儿子
具体是什么情况呢两个儿子,其中大儿子已新划宅基地,并搬进新居生活。小儿子与母亲一户,宅基地与农房如何继承
一般父母健在(其中一个是户主,办理了土地证),国土局不会同意办理变更到儿子。父母中一个去了后,而且是户主,,可变更到不是户主的一方(父或母)。父母均离世而去,子女可因继承而办理变更土地证。 原问题:《农村土地宅基地一户主如何更改两个儿子》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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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