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没签合同被辞退公司不愿意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广东 广州2024-11-15 08:2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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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需要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拒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原问题:《没有签合同,试用期被辞退有没有赔偿呢?》回复于 2022-09-05 08: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