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镇海区骆驼拆迁户第三代是女儿已经已经生小孩,骆驼拆迁办说第三代是女儿不能享受四世同堂待遇,那同样是镇海区湾塘拆迁和我们一样的他们可以享受四世同堂待遇
征地拆迁浙江 宁波2024-11-22 12:41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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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动迁房产证的办理和其他商品房一样,有自办和拆迁方代办两种方式。如果拆迁方规定统一办理,就不宜自办(拆迁方统一上报的相关材料不能再分割到业主个人)。两种办法是完全一样的,作为最终结果的房产证都是法定的产权凭证,产权人的姓名和人数严格按照事先约定不能有任何变动。2.你在签订拆迁合同时,女儿还在腹中,是不可能以拆迁者的身份参与签订拆迁合同的,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拆迁合同中的署名人(即房屋的产权人),就是安置房的产权人。如果要增加出生后女儿作为产权人之一,要凭新房产证到房管部门办理增名手续(要监护人先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女儿的身份证,是可以办理的),应缴纳的税负与女儿所持产权份额相当(包括契税和营业税以及个人所得税),如果连你女儿在内共三个产权人,缴纳的税费就是上述税负的1/3。3.如果拆迁合同有你老公的签名,他现在愿意放弃所有该享受的权利的承诺(含公证书),对办理房产证不起作用。只有发生在签订拆迁合同之前的此类公证,才能成为改变新房产权人的有效凭证。 原问题:《动迁安置房办理产证的问题!很急,麻烦能详细解述!》回复于 2023-01-01 20: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