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共有纠纷。同住人如何认定
房产纠纷上海 上海2024-11-21 16:52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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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关于公房动迁过程中涉及到的共同居住人,一般是要求他处无房的,此房屋一般是不包括在他处购买的商品房。另外,根据目前上海动迁的法院实际审理案件来看,有时会参考动迁部门的认定意见以及基地的动迁政策来综合认定的。具体的可以看看征收补偿协议的内容以及基地的动迁政策。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他处有房,就是你除了动迁的房屋之外,在其他地方还有产权房(你享有其中的产权)现在动迁都是看面积,如果你是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他处有房不会对你有任何影响,如果你不是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人,或者本来就是公房(租赁房),你们是按照户口来享受托底保障的,那么他处有房会一定程度上影响你的动迁利益,但是有规定“他处有房,但仍然属于住房困难的,不影响享受政策”的。 原问题:《房屋拆迁时如何认定同住人资格》回复于 2022-11-01 21:2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