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再婚家庭,之前我对象家里已经拆迁过一次了,他和前妻已经享受过拆迁政策了,我们结婚后有一个宝宝三岁了,现在老家还有房子要拆迁,请问我和宝宝还能不能享受到拆迁政策
征地拆迁安徽 芜湖2025-01-18 13:39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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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动迁之前的房屋,如果系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则婚后取得的拆迁安置房只是在房屋拆迁基础上给予所有人的一种补偿。该安置房原则仍为女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其中增加面积部分是婚后共同出资的,增加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女方原有的房屋是其结婚以前就拥有的,应属个人财产无疑。而婚后取得的拆迁安置房是在房屋拆迁基础上给予所有人的一种补偿。该安置房的取得是以女方原有的婚前个人房产为前提的,是原房产所有权的自然延伸。如果仅因拆迁,就将原有的个人房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明显违背了法律的公平原则。 因此,认定一项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简单地看其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还应当结合财产的具体性质和来源,综合予以认定。如果拆迁安置房增加了部分面积,且该增加部分的面积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这该增加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拥有房屋的,应当给予男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原问题:《婚后女方家动迁,男方之前享受过动迁政策离婚还能分分割房产吗?》回复于 2023-01-01 19:0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