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为什么是共同犯罪中必要的共同犯罪之对向犯的典例?如果他人不知情而与有配偶者这结婚,只有该有配偶者构成重婚罪,一个犯罪主体,如何构成共同犯罪?受贿罪和行贿罪也是同理,如果行贿人谋取的是正当利益,那么只有受贿人构成受贿罪,为什么这也是对向犯?
婚姻家庭山东 青岛2025-01-17 15:0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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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 原问题:《为什么会有重婚罪?为什么要判重婚的人?》回复于 2023-01-01 19: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