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迫离职。。。
劳动争议天津 天津2024-11-21 20:0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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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当劳动者遭遇公司强迫辞职时,劳动者可以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用人单位存在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其劳动,而被迫辞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原问题:《当遭遇公司强迫员工辞职时,员工应该怎么办》回复于 2022-09-06 20: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