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注明:"员工态度不好,工作质量不够"的条款,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条款合法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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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公司辞退你,可能有多种情况,如何支付补偿金参考以下意见: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 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此外公司与员工没签劳动合同违法,可申请二倍工资补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原问题:《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快十年,且在这十年的时间里,公司一直没跟我签劳动合同,公司要辞退我,赔偿金怎么算呢?》回复于 2022-12-01 12: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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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违约条款约定工期每延长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0.3%支付,此条款有效吗?
没有出处,是非专用条款,招标中如果发包方写明了,投标方响应了并投了标,就属于认可,这就达成了契约。所以最后合同中可以写上这个工期约定,如果你不同意,可以不来投标,或者不签合同。 原问题:《建筑合同中“每延误一天由承包方按合同总造价的0.5%与公司签订条款内容为员工离职或各人原因丢失或损坏工装使,按照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收取相应折旧费用折旧标准以及下文都强调应该归还工装这个条款是否存在误导工装归还就不承担任何费用条款是否合法
是应当要补偿的,依据的法律: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您好,禁业条款离职半年了没有给禁业补偿金,生效吗
朋友你好!你这个情况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单位合同到期,上面的违约金条款对职工有效吗
有效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相关法律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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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并不详细,并且后续的问题并没有回答就结束了,对咨询结果不满意。
2025-01-20 03:47:12
来自用户 cyz评价了 -
态度很好,但是只回答了几个问题后面很关心的问题中午问了,到现在也没给予回答。唉!!无语了😫
2025-01-17 20:49:42
来自用户 @橙熟iの柚稚i评价了 -
不怎么专业,问话方式不对,不怎么好沟通
2024-04-27 13:36:36
来自用户 如果有来生评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