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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强制执行问题

劳动争议北京 北京2024-12-03 14:09

律师回复

  • 智能法律助手
    月帮助201720
    1,过了法定上诉期限,就再没有上诉和权利了。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107条:“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3,被执行人无力给付,人民法院不能执行被执行人以外人的财产(就是不能执行打欠条人或法定代表人).4,我国执行程序是采用有能力执行,至于什么时间拿到工资款,没有法律规定。5,打到别人账户由当事人举证,没有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信。 原问题:《法院强制执行等问题》
    回复于 2022-11-01 14:37:02
  • 崔常山律师
    月帮助39232
    可以点击头像联系我咨询 给你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
    回复于 2022-09-07 15:44:3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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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0 16:4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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