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缓刑方面的知识
刑事辩护陕西 西安2024-11-21 16:28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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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你看错了吧。《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孕妇的特殊情况适用于死刑的量刑及可以从轻量刑的情节,并非“应当缓刑”,当然侦查阶段一般对类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等不适用死刑的对象: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以及审 判时怀孕的妇女。 (一)审判时:指从羁押时开始。 (二)怀孕:只要自被羁押时开始,发现怀孕或在此期 间曾经怀孕的即视为怀孕,即使已自然或人工流产。 (三)即使是违反计划生育的,也不得适用死刑。 (四)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缓。 原问题:《关于缓刑》回复于 2022-12-01 11: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