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执行吗
刑事辩护上海 上海2024-11-23 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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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视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69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第71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司法实践中,一般规定办理取保候审者的活动范围以本县(或县级市)为限,超出这个范围,应当书面报告取保候审的办理机关,获得批准方可离开。也就是说,如果老家在本县(或县级市范围内),在保证24小时内随叫随到的前提下可以离开居住地。超过这个范围,报请批准后才可以成行。不经批准,超越规定的范围,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原问题:《保释期内可不可以回老家》回复于 2022-11-01 12: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