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离婚,车给前夫了没过户,后来车报废了,我又买的车用的原北京牌照,不到一年卖掉了,车牌变更租出去了,现在前夫起诉想要回车牌,他有权利要吗?原车已经报废了,是他跟着去报废的,都离婚13年了
婚姻家庭新疆 昌吉2024-11-21 10:34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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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本案属于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五条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赔偿损失; (七)赔礼道歉; (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原问题:《离婚协议把车判给我了,但是没有过户,前夫却偷偷把车卖了。我能要回来没?他这种属于什么行为。哪判刑没》回复于 2022-12-16 18: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