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问题咨询:1,职工合同逾期55天,单位人事部门才通知签合同,违法吗?职工拒签是否可以得到赔偿,职工有在职二十年工作。2,公司未经职工同意,私下停缴五险一金11个月之久,这11个月职工自己扣补部分有数据,公司承担部分没数据,而后公司又自动续交,空挡11个月没有续交。
劳动争议江苏 苏州2024-11-21 12:00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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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帮助201720人1、你不用再办离职手续,因为劳动合同已经期满。 2、公司要求我重新签订合同,然后立即递交辞职报告,这样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了,因此公司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3、你现在不想签,要求公司直接办理离职手续,不违法。 4、公司执意要求我签合同,然后再立即递交辞职报告,否则不给我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是不合适是,可以是人事部门的意见,你可以找公司主要领导反映。 5、有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原问题:《劳动合同过期一天后,公司通知我续签,我拒绝续签,公司不给办理离职手续怎么办?》回复于 2022-12-27 21:14:42